
凭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于对原产于好意思国的入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于调养对原产于好意思国的入口商品加征关税当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好意思国的总共入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品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入口的(以下称“在途货品”),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现就上述当作磋议践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汇报入口原产于好意思国的总共货品,在现行纳税花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二、对“在途货品”,入口企业可恳求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入口企业应自行核实原产于好意思国洋货品的运输情况,证据装载磋议货品的运输器具已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联系货品于2025年5月13日24时前汇报入口。
恳求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在途货品”,应在装载该货品的运输器具汇报进境后汇报入口;对自海关极端监管区域、保税监管步地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买卖内销等买卖花式下洋货品,恳求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应在2025年5月13日24时前汇报内销入口。
三、对“在途货品”恳求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入口企业,其联系洋货品应当按如下条目汇报:
(一)洋货品报关单“启运日历”栏目应填报入境货品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港口的日历,填报的启运日历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期应在备注栏注明“
其中,对自海关极端监管区域、保税监管步地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买卖内销等买卖花式下洋货品以罕见他无实际相差境货品,汇报时应在随附票据栏目上传货品运输情况闪现材料(闪现材料需包含货品自境外启运地运输至进境地的启运地、启运时刻、运输蹊径等信息),同期应在备注栏注明“
(二)在入口汇报法子,入口企业需作如下声明:
“本单元得意,已核实洋货品合适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第三条端正的情形,恳求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本单元对汇报内容及提供的闪现材料的委果性、准确性承担法律包袱。”
四、对在2025年5月13日24时之前已汇报入口(对于取舍提前汇报花式入口的货品,该时刻指运输器具汇报进境时刻),且已交纳本次加征关税的货品,入口企业经自行核实洋货品运输情况,证据磋议洋货品合适“在途货品”的端正,可向海关恳求退还联系税款及利息,按本公告第三条(二)的端正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交联系闪现材料。
五、加工买卖项下入口原产于好意思国的货品,现行保税策略不变,具体措置条目如下:
(一)海关极端监管区域保税入口原产于好意思国的货品,其加工后的制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内销时按对应的一起保税料件汇报;海关极端监管区域外保税入口原产于好意思国的货品,其加工后的制品(含副产物、残次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应当办理出口离境或内销手续,且加工后的制品(含残次品,不含副产物)内销时按对应的一起保税料件汇报。
(二)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加工买卖手(账)册(B手册、C手册、E账册、H账册、TH账册、TG账册)项下的入口料件属于原产于好意思国的,加工买卖企业可实施专用手(账)册措置。加工买卖企业在手(账)册成立、变更时,应在专用手(账)册表头的备注栏首位注明“[M]”。加工买卖专用手(账)册项下总共制品不得保税流转。
加工买卖企业未能实施专用手(账)册措置的,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在加工买卖手(账)册成立、变更时,对原产于好意思国的保税料件和联系制品,应在其商品项的商品称呼首位注明“[M]”,与原产于其他国度(地区)的同类货品分开商品项备案。
(三)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海关极端监管区域、保税监管步地的物流账册(TW账册、L账册)波及原产于好意思国的货品的,不得开展转换商品编码或原产地的简便加工业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9日